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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讯(记者 徐颖 许奥博)6月7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西安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进一步推动两省交流合作向多领域、全方位、高层次发展,更好服务两地经济发展,维护毗邻地区消费者合法权益,满足两地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协议议定,两省消保委组织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共同谋求陕川消费维权事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放心、和谐公平的消费环境;优先配置资源,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新渐进的工作方针,推动陕川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共通、规制共建、资源共用、权益共护、成果共享。
两省消保委组织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共享消费投诉、比较试验等业务数据,共享消费教育引导、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以及消保委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推动消保委组织取得新突破,服务两地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陕川美食、旅游、休闲等热点消费领域,着眼两地新产品、新服务、新消费,共同加强消费趋势、消费预期、消费环境、全球消费、农村消费等方面的课题研究,联手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消费体验、消费调查,充分展示陕川特色消费资源。
两省消保委组织还将联手推动消费投诉纠纷化解,两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就近向其居住地消保委组织投诉,由居住地的消保委组织转办投诉案例,实现消费者“足不出户”进行异地维权;两地消保委组织将互认双方在处理消费纠纷过程中获取的投诉信息、维权证据、调查笔录、调解结果等信息;大力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立适合两地的网络消费、服务消费等新领域的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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