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135
(资料图片)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8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
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现阶段,公司发展战略清晰,全产业链布局完善,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客户结构持
续优化,内生增长潜力持续释放;同时,公司通过整合方式积极布局“陆气气源”,双
气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供应链的稳定性及成本竞争力持续提升;此外,公司积极推进
能源服务型业务以及氢气、氦气等特种气体业务拓展,全面提升企业整体价值。近期受
外围市场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并与公司基本面情况出现一定
程度背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后续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需求等,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并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后
续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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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
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前总股本(620,157,812 股)的 0.0351%,最高成交价为 21.2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8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591,63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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